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》及教育局要求,全体在编教师须在本周五下班前下载电子表(附件1)按要求填写后发送到邮箱:75816464@qq.com
填表须知:
1.全体在编教师(含借调、病休)认真下载填写附件1: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(中等职业学校),其他附件做填表参考用。
2.劳资信息部分由财务室统一填写。
办公室
2013年10月16日
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:附件1: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(中等职业学校)
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:附件2:指标解释(中等职业学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