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文明委下发《关于表彰2017年度津市市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、文明村镇、文明校园、文明企业的决定》,我校被表彰为市级“文明单位”。我校作为荣获全市唯一一所"文明校园"称号的学校,是市文明委对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肯定。
自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以来,我校相关部门高度重视,着力加强组织领导,广泛开展各类创建活动,全校上下形成了和睦,团结,尊师,重教的良好氛围。我校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学校内涵发展,形成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,我们将在上级的领导下,在全校师生的努力下,与时俱进,不断地迎接挑战,为开创美好的明天再接再励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