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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达2017年全市职业学((院)校((含技工院校)招生计划的通知
[来源:本站 | 作者:津市职教集团 | 日期:2017年5月10日 | 浏览1744 次] 字体:[ ]

 

 

 

常教通〔201772号

 

关于下达2017年全市职业学(院)校(含技工院校)招生计划的通知

 

各区县市教育局,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,柳叶湖旅游度假区、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,市直职业学(院)校,各技工院校

    按照常德市教育局、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〈2017年常德市中等职业(技工)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常教通〔201758号)精神,根据常德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,结合各职业学(院)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年招生情况,经研究,现将2017常德市中等职业学(院)(含技工院校)招生计划下发给你们(详见附件)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
    1.严格执行招生计划。各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,不得超计划招生,超计划招生将不予注册。考虑中职招生涉及到生源在专业选择等方面的不确定性,各职业(院)校在不突破所下达计划总数的前提下,在招生中,可根据实际情况,经计划下达部门审核同意后,适当调整在各专业之间的招生数。

    2.加强对市外职业学(院)校招生管理。市外职业(院)校来招生市中职招生办批准,并下达招生计划。未经批准或下达招生计划的外来职业学(院)校不得在我市招生。我市职业学(院)校不得以联合办学等名义为市外职业学(院)校招生。

    3.鼓励各中职学(院)校面向市外招生。鉴于目前我市初中毕业生数处于历史最低谷,而其他大多数市州都生源充足,有的甚至面临高中资源非常紧缺的实际,有关中职学校特别是民办中职学校要积极走出去招生,缓解目前的招生困难。

    4.各区县市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本区域内中职招生组织工作,确保中职招生有序、按计划进行,确保招生任务圆满完成。中职招生秩序、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区县市教育强县(市区)考核主要内容。

 

    附件:

    1.2017年常德市职业学(院)校(含技工院校)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表

    2.2017年常德市职业学(院)校(含技工院校)招生生源计划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常德市教育局    常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5月3日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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