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4日上午,津市市2017年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活动启动仪式在我校隆重举行。津市市委法治办常务副主任、津市市司法局局长聂平凡,法治办副主任、司法局副局长杨启文,津市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亚杰,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委员姜水宁及津市职中全体师生参加了活动。
活动中,津市司法局干警毕文钰讲宪法课,介绍了国家宪法日设立的目的,宪法的地位及作用;刘玲波讲《远离社会不良因素预防青少年犯罪》,讲座结合中学生的实际情况,分析了当前青少年犯罪原因,列举了实际生活中大量生动的案例,使法制宣讲生动形象,极具吸引力。
聂平凡等领导还向同学们赠送了《宪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法治读本近百本。最后全体参加活动的人员向宪法郑重宣誓: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维护宪法权威,履行法定职责,忠于祖国、忠于人民,恪尽职守、廉洁奉公,接受人民监督,为建设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!
今天是第四次国家宪法日,通过此次教育活动,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,培养了师生的法制意识,弘扬了宪法精神,加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与传承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“中国梦”,构建和谐社会、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活动现场
宪法知识讲座
赠书现场